最新消息:
1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;
2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;
3、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购买、建造自住住房,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;
4、个人信用良好,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5、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,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。
一手房
1、借款人身份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4份);
2、配偶身份证(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);
3、双方户口本(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);
4、婚姻证明:结婚证、离婚证、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。(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);
5、首付款收据或发票(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);
6、购房合同原件。
二手房:
异地贷款:
步骤一:
贷款咨询: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部门详细咨询了解购房的种类、贷款发放对象、贷款额度等有关政策,并填写《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》,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相关资料。
步骤二:
等待通知:审批通过后,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发一式三联委托放款通知单(中心信贷部门留存一份,中心会计部门留存一份,受托银行留存一份),中心会计部门据此向受托银行出具拨款通知单,将款项拨到委托贷款基金户。
步骤三:
签订合同:贷款审批和银行贷款审查后,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;
步骤四:
银行放款:借款合同生效后,由受托银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在受托银行开立的保证金账户,银行留存10%的保证金后将剩余资金划入开发商结算帐户。
贷款额度:
1、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额度为购房实际金额的80%以内(二手房和“以贷还贷”为70%以内);
2、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实际金额的70%(二手房和“以贷还贷”为60%以内)。
3、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60万元。
贷款利率:
2015年度肇庆市贷款基准利率为:
(1)5年期(含)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.25%;
(2)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.75%。
温馨提示: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;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,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。
贷款期限:
贷款期限最长30年。在不超过最长贷款期限的基础上,贷款期限可在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的基础上延长5年。
还款方式:
(1)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(含1年)的,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,利随本清。
(2)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,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。借款人须按合同约定,每月按时偿还贷款本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