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。
1.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原件
2.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。
3.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的,未丢失的号牌应当交回
1.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当地车管所办理材料
2.车管部门审核提交资料,对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办凭证。
3.车管部门录入登记信息,制作核发证件。
4.车管部门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的信息,整理资料,装订、归档
秦皇岛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
地址: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
电话:0335-3160900; 0335-3160936
办理时限
1个工作日
办理费用
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5元本